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,根据《太原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(修订)》(科大教字【2019】14号)和《关于确定202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转入名额的通知》(教务TZ【2023】80号),结合学院具体实际,特制定本工作细则。
一、组织机构
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名单如下:
组 长:双志宏 王安红
成 员:李玮 王健安 李美玲 乔建华 吴青峰 郑秀萍 王海稳
秘 书:韩雪松
二、工作原则
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领导,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坚持学生自愿、志愿优先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原则。
三、转入转出条件
1. 学院接收转入学生,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1)思想品德良好,无违规违纪现象;
(2)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位于原专业前50%;
(3)原专业所有科目全部及格。
2. 申请转出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需符合《太原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(修订)》中的有关规定以及申请转入专业所规定的要求。
四、转入工作流程
1. 在学校下达本年度转专业工作通知后,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确定拟转入名额,以及学院专业转入的实施细则。
2. 领导小组秘书负责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。完成资格审查后,按以下规则确定面试人选:
(1)对于申请人数低于拟转入名额的专业,学生直接入围面试;
(2)对于申请人数高于拟转入名额的专业,平均学分绩点居专业排名前5%的学生优先入围面试,其余学生按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,入围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拟转入名额数;
(3)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相同,则按《高等数学(一)》和《大学英语(一)》的成绩总和由高到低排序。
3. 各专业成立专业教师和年级辅导员组成的面试考核小组,成员不少于5人。面试内容包括:学生所学课程掌握程度、学生个人对转入专业的认知与理解、学生的综合知识水平、学生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。面试成绩采用二级制。
五、录取工作
1. 学院根据各专业拟转入名额,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为序择优录取,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2. 各专业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转入学生,其次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转入学生。
3. 拟录取人选经学院审核通过后,由学院公示,公示期满,报请教务部审批,批准后公布转专业录取名单。
本细则解释权归5822yh银河国际网页版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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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4月12日